摘要 最高檢前日通報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有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新聞發言人肖瑋透露,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共查辦生態環境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89件581人,查辦瀆職犯罪1...
最高檢前日通報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有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新聞發言人肖瑋透露,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共查辦生態環境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89件581人,查辦瀆職犯罪1123件1582人。“通過辦案我們發現,許多危害生態環境案件背后,都有相關執法監管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甚至索賄受賄等問題。”肖瑋表示,檢察機關重點查辦重大生態修復工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環境監管、環境評價、污染治理、重大環境事故等環節的職務犯罪。
今年,最高檢決定繼續開展為期兩年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問題,目前已掛牌督辦第一批12起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數量巨大、后果嚴重、犯罪情節惡劣的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
針對環境污染導致職業病的問題,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呂洪濤表示,如果存在行政監管部門不作為或亂作為的情形,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如果潛在的患病群體十分廣泛而不確定,也可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不特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新聞 最高檢公布騰格里沙漠污染案偵辦過程
前天的發布會上,作為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典型案例,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偵辦過程得到還原。
騰格里沙漠位于內蒙古、寧夏和甘肅交界處,自去年9月以來,媒體相繼曝光內蒙古阿拉善盟騰格里工業園部分企業、寧夏中衛明盛染化公司、寧夏中衛工業園區部分企業、甘肅武威市榮華工貿有限公司等企業通過私設暗管,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沙漠腹地,對騰格里沙漠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案發后,最高檢偵監廳、公訴廳和瀆檢廳分別將內蒙古阿拉善盟騰格里工業園部分企業污染環境案、寧夏中衛明盛染化公司污染環境案、寧夏中衛工業園區部分企業污染環境案、甘肅武威市榮華工貿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等4起案件列為重點掛牌督辦案件。
最高檢聯合公安部、環保部相關部門組成督辦組,趕赴內蒙古阿拉善盟、寧夏中衛、甘肅武威三地,實地勘察、督導案件辦理。經督辦,寧夏檢察機關追加起訴1人,公安機關對寧夏大漠藥業有限公司、利安隆(中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立案偵查;內蒙古檢察機關對新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渤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恒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3家單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移送審查起訴。
經查,部分化工企業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個別企業未按規范要求處置污泥等危險廢物;部分環境監管人員對工業園區有關企業排污行為監管不力,放任企業私設暗管、偷排污水,致使非法排污問題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和監管失職等問題。
肖瑋透露,截至目前,在寧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和寧夏中衛工業園區污染環境案中,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對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判處罰金500萬元,對廉興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
在職務犯罪查處方面,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中衛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原副支隊長利俊成、中衛市環保局環評科負責人劉國芳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武威市涼州區環保局局長林興述、涼州區環保局副局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文武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